古城街道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日期:2026-03-23来源:古城街道

2025年,古城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区司法局等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落实《洛龙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重点工作安排,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工作水平。现将街道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一)突出思想引领,落实工作责任。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街道党工委(扩大)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河南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平台等,采取“集中+自学、线上+线下”双同步的方式推动街道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2025年,街道制定并印发《2025年度古城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安排意见》,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中心组必学内容,并坚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6次。二是制定了《古城街道机关党支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计划》,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底线意识。三是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将履职情况进行年终述法,及时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并安排部署,有效推进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开展。四是不断加强干部依法行政的学习和培训,提高机关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把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完善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一是严格执行《洛龙区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洛龙区镇(街道)行政合法性审查“一图一清单一指引”工作实施方案》、《洛龙区镇(街道)法治综合机构建设工作指引(参考)》。二是贯彻落实《司法所所长列席镇(街道)党政联席会议意见》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着力推进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建立重点案件领导分包责任的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化解基层矛盾纠纷,2025年共计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86起。二是严格贯彻执行《洛阳市洛龙区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和《洛阳市洛龙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细则》。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持证上岗,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相关法律知识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法律、业务水平,强化为民服务、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意识。目前全办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15人,配齐“三室一库”(即询问室、调解室、档案室、罚没物品管理库),配备执法记录仪5台、执法车辆1辆等执法装备,保障综合执法工作有效开展。二是2025年6月我办承接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各项工作还处于学习摸索阶段。

(五)持续推进法治建设宣传,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在三八妇女节、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充分利用现场咨询、LED屏幕、微信群、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展板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60次,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增强了群众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

二、存在问题

一是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在各项基层工作中,因缺乏专业的或具有法律知识的法治建设干部队伍,在开展各项法治活动中,基层法治工作与上级要求的标准还有差距,在全面实施依法行政方面还存在法律人才的不足和法律知识的短板

二是法治宣传活动形式有待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单一,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还需进一步加强,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足,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

、2026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贯彻落实党工委(扩大)会议“第一议题”、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党纪和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学习内容,持续强化学习实效。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充分发挥党工委主体责任,及时研究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落实。严格落实学法常态化,定期组织机关及社区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二)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扩充普法队伍。结合重要时间节点与工作实际,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LED显示屏、海报、横幅普法文艺节目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法律法规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加强与各社区法律顾问、调解员等专业人员联动,继续培育以基层群众自治力量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多渠道多层次宣传普及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普法实效。

(三)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深化排查、多元共治、队伍建设和普法宣传,扎实推进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不断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按照 “早排查、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原则,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发现在苗头、防范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切实发挥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四)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明确行政执法监督职责。一是提高行政执法能力。结合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特点,开展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建设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擅长管理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二是积极协调承接下放的行政执法职权。主动对接职权下放部门,加强协调联动,采取“师带徒”的方式,通过现场执法,让街道执法人员快速成长,确保行政执法职权“接的住,管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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