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74号)文件规定,经审核,拟同意给予北京国舜(洛阳)律师事务所等四家家企业拨付就业见习补贴148470元(具体见附件)。现将明细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0日至4月24日
联系人:马燕
联系电话:65156616
附件:就业见习补贴汇总表
2026年4月20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