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关于规范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的通知》(洛人社农工〔2023〕7号)文件相关规定,我局对辖区申请企业开展资料审核和系统比对工作,拟对符合条件企业出具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具体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为确保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映,反映问题需实事求是、客观真实。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0日至4月24日
联系人:马燕
联系电话:65156616
附件:企业吸纳重点群体花名册
2026年4月20日
相关阅读:
豫公网安备
410311020002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