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修订)>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74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河南海鑫格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符合许可条件,决定许可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现面向社会做如下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公示时间: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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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地址 | 法人代表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许可事项 |
河南海鑫格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东段滨河酒店东楼4楼409 | 王海潮 | 91410300054705073U | 劳务派遣 |
洛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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