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为困难群众发放“爱心消费券”

日期:2023-01-18来源:区商务局

1月18日下午,洛龙区积极开展“爱心消费券”发放活动,为全区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发放价值300元的“爱心消费券”。

本次活动全区共将发放消费券3500余张,群众持券可到所在镇(街道)指定的具有相关资质的合作商超购买所需物资。对于领取有困难的群众,各镇(街道)积极组织人员上门发放或直接代领等价物资送至群众手中,确保所有消费券应发尽发,尽早核销。

本次活动充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全区困难群众的温暖关怀,同时也将进一步拉动内需、刺激消费、繁荣市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温馨提示:请广大困难群众及时持券到对应门店进行消费,消费券有效期截至2月底前,过期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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