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向乡镇延伸,创新推动司法与行政“双轮驱动”,我区打造乡镇“庭所共建”府院联动联调模式,压实责任链条,落实闭环管理,促进案件实质性化解,引导法治力量向疏导端发力。
一、全面统筹 构建府院联动“一体化”机制
构建“市、区、乡镇(街道)”三级联动体系,对市级交办案件,区级层面统筹司法、公安、纪检等职能部门,协调联动、监督落实。乡镇(街道)层面紧盯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合基层法庭,协调派出所、司法所、村(社区)调解委员会等基层站所,搭建“庭所共建”联动联调平台,推动近60%的矛盾纠纷通过诉前化解。
二、制度赋能 完善闭环管理 良性互动
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府院府检联动闭环管理机制的通知》及《关于建立洛龙区府院、府检联动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的通知》,从问题发现、案件交办、执行落实、监督考核到责任追究,形成完整的工作链条。同时实行项目化管理,强化追责问责机制,联合区纪委监委针对我区败诉案件进行行政效能监察,查清败诉原因、明确相关责任人、理清其履职尽责情况。
三、强化“庭所共建” 凝聚基层合力
推动乡镇政府与基层法庭定期召集职能部门、村(社区)代表,通报矛盾动态、研判法律风险、协同化解涉企纠纷和重点项目推进难题。深化庭所共建府院联动联调模式,针对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物业领域等易发矛盾,乡镇政府与法庭联合发力,通过“政策解读+法律释明+现场调解”组合拳,通过信息共享、协同处置,实现基层治理效能整体提升。
下一步,我区将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持续推进府院联动向乡镇延伸等机制,持续擦亮府院联动“法治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