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城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城中村“微改造”和绿色社区试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1-04-30来源: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9〕58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建城建〔2020〕475号)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城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提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21〕5号)精神,更大力度推进城市建设提质工程,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推动惠民生扩内需,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草拟了改造方案初稿,并充分征求了各相关单位和镇(街道)、社区的意见,形成《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修订过程中,《实施意见》初稿形成后,征求了区财政、发改、各相关镇(街道)等单位意见。其中,涉及有关单位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我们已经采纳。区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核。

三、主要内容及主要特点

《实施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确定了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内容分为5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幸福美好家园,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老旧小区组团、城中村微改造、绿色社区试点创建的具体任务,改造范围、改造内容等。

第三部分为实施步骤。共分为前期准备、技术测评诊断、财政评审、组织实施、巩固提升5个阶段。

第四部分为资金保障。广阔资金渠道,用足上级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参与、鼓励单位出资、引导居民出资、专业经营单位投资、引导市场运作。

第五部分为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引导,严格督导考评。

四、解读机构

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冯利强:65156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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