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全社会
  • 公文种类:
  • 发文字号:洛龙政办〔2017〕66号
  • 发布日期:2017-12-06
  • 发文机关:区政府办公室
  • 索引号:0

洛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开展2017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开展好2017慈善一日捐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为指导,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实施、公众参与、民间运作的工作机制,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慈善事业,募集慈善资金,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活、就医、就学等问题,形成慈善事业与政府社会救助的合力,为建设首善之区作出积极贡献。

二、募捐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公众参与,自愿捐赠、多捐不限,各方协作,慈善公益组织实施的原则。

三、活动具体安排

(一)捐赠时间

活动从2017126日开始,至1222日结束。

(二)捐赠方式

1.区本级各单位(个人)的捐款,可直接现金缴或汇至洛龙区慈善协会捐款账户(户名:洛阳市洛龙区慈善协会;开户行:洛阳银行凯东支行;账号:672010090000000187),并在汇款单上注明单位名称。

2.各镇、办事处的捐款,可由各镇、办事处慈善分会统一收齐后,上缴区慈善协会捐款账户。拟设立冠名基金或专项基金的企业、个人,可与洛龙区慈善协会联系,签署冠名或专项慈善基金协议书。定向捐赠尊重捐赠者的意愿。

3.各单位将捐款缴(汇)至洛龙区慈善协会账户后,及时持缴(汇)款凭证到洛龙区慈善协会(地址:洛龙区行政中心A101,电话:65156995)开具由财政部门监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四、善款的使用管理

2017慈善一日捐活动募集的所有善款,要继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媒体和网站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对冠名基金、专项基金,将根据捐赠者的意愿定向救助,专款专用。对一般性捐款将用于赈灾、助医、助学、扶贫、济困以及突遭天灾人祸的困难家庭或个人。募捐所得善款由区慈善协会负责,健全相应救助台账,完善救助手续,管好用好善款。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慈善一日捐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组织好本系统、本单位的捐赠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捐款,推动慈善一日捐活动深入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报刊、广播、网络等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对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宣传力度,强化民众的慈善意识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慈善一日捐活动的积极性,为慈善事业踊跃捐赠。要及时报道为慈善事业作出积极贡献的典型事例和人物,努力营造人人参与慈善、人人关心慈善、人人奉献爱心的浓厚氛围。

(三)落实工作职责。各镇、办事处负责辖区单位捐赠活动的组织实施;区民政局负责与市慈善总会及相关各单位沟通协调、全区善款统计和活动情况上报工作;区教育局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捐赠工作;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区卫生医疗系统的捐赠工作;区武装部负责辖区驻军的捐赠工作;区工商分局负责个体商户的捐赠工作;区工商联负责辖区企业的捐赠工作。

 

 

 

2017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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