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全社会
  • 公文种类:
  • 发文字号:洛龙政〔2018〕17号
  • 发布日期:2018-06-22
  • 发文机关:区政府办公室
  • 索引号:GFX20180902202753

洛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龙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洛龙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622       

 

 

 

洛龙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划。

一、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十二五”以来,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扶贫开发的战略部署,坚决执行《洛阳市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实施方案》,持续加大扶贫开发力度,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扶贫开发取得了重大成就,全区543名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我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总规模为17176141人,其中已脱贫14755439人(包含稳定脱贫199646人),未脱贫242702人,实有享受政策贫困人口15185495人。全区上下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总体要求上来,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区委、区政府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措施、超常规的力度,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十三五”时期脱贫攻坚的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全力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坚持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坚持把解决群众如期脱贫与建设结合起来,把扶贫开发摆上重要战略地位,采取超常规举措,拿出过硬办法,举全区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总体目标。5个省定贫困村2017年全部摘帽;2018年深度贫困村孔寨村脱贫摘帽;2019年深度贫困村二北村脱贫摘帽,脱贫650人;2020年脱贫52人,巩固提升脱贫成效。

2020年,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全部纳入政策性兜底保障范围,稳定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

(三)脱贫标准。执行国家统一扶贫标准,即贫困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10年不变价2300元(按价格指数推算,2016年为3026元,2017年为3206元,2018年约为3400元,2019年约为3600元,2020年约为3820元)。全区农村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四)脱贫进度。全区贫困人口2016年脱贫5942270人、2017年脱贫5211856人(考虑返贫因素)。截止2017年底,全区5个省级贫困村全部脱贫退出,现行标准下1475户、5439人,92%以上实现稳定脱贫。

(五)基本原则。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基层党组织带富和堡垒作用。强化党委政府扶贫开发的主体责任,推动行业部门履行扶贫开发职责,强化协同协作,全力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按照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要求,出实招、下实功、见实效,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使脱贫更加有效、更可持续。

坚持统筹协调、相互促进。注重把脱贫攻坚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打好“组合拳”,把脱贫攻坚放到城镇化、生态洛龙建设、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等重大举措中去谋划、去推动,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对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因地制宜、创新发展。因人因地施策,探索多渠道、多元化精准扶贫新路径,切实提高针对性、实效性。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探索生态扶贫新路子。创新扶贫开发模式,推动扶贫资源使用由多头分散向统筹集中使用转变。创新扶贫考评体系,侧重考核脱贫成效转变。

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坚持开发式扶贫,注重扶贫先扶智。在用好国家扶持政策的前提下,处理好国家、社会帮扶和自身努力的关系,激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脱贫的内生动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不搞“大包大揽”,破除“等靠要”思想。

坚持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鼓励扶贫济困,促进共同富裕,形成全党动员,全民参与,各行各业齐抓共管的氛围,加快推进脱贫攻坚,如期完成脱贫任务。

三、落实精准扶贫措施,加快贫困人口精准脱贫

抓好精准识别,摸清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建立精准扶贫台帐,找准症结,靶向治疗,有针对性地制定精准扶贫计划,实施“七个一批”精准扶贫措施到户到人,加快推动精准脱贫。

(一)发展生产脱贫一批。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劳动能力的3246人,通过扶贫专项资金支持、行业部门和社会力量帮扶,支持发展产业和就业项目,落实扶贫措施,提升自我持续发展能力。对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的贫困人口,重点支持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带动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对具备职业技能的劳动力,重点加强转移就业指导和服务,支持劳务输出增收。对目前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贫困人口,新毕业的“两后生”(初、高中毕业后未就业的),通过实用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支持发展就业创业项目。对具备相应资源优势和创业能力的贫困人口,重点支持发展电商、旅游等新兴业态。加强产业和就业扶贫机制创新,对于经营能力不足、缺少耕地资源、缺少资金的,通过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实施项目带动,利用扶贫资源入股,创新股份合作、集体经营、联户经营、委托管理、承包租赁等多元产业化扶贫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人口脱贫。

(二)结合生态建设脱贫一批。紧盯国家有关生态恢复和建设的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和生态补偿等实现脱贫。重点支持高效农业、生态旅游等工程建设,辐射带动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抓准生态建设相关政策,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以特色高效农业、生态旅游等为周边有劳动力的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

(三)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因学致贫的,实施教育扶贫工程,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建立健全洛龙区特别困难学生信息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实施动态管理。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对在普惠性备案幼儿园入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36岁儿童进行学前教育资助;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四免一补政策,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高中阶段对残疾、建档立卡特困家庭学生免学费,并发放国家助学金,对特困家庭学生就读高中阶段进行适当生活费用补贴;全面实施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确保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高等教育。洛龙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在享受国家资助政策以外,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36岁儿童按照每人每年6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小学生每人每年8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1200元;对在校寄宿、午托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按照小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125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高中生、中职中专、大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对辖区学前一年(五周岁以上六周岁以下)且为洛龙区户籍的入园幼儿,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实施一次性普惠资助;对高中阶段(含中职中专)洛龙区户籍的一年级新生,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实施一次性普惠资助。

同时,发动社会力量,对接好部队、爱心企业、团体和个人对特困学生进行资助和帮扶。

(四)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的361人,实施健康扶贫行动,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落实扶贫对象民政救助政策,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衔接机制,防止和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适当提高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加强贫困地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等防治工作,加强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为重度贫困残疾人代交最低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免费为0-80岁持证残疾人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规定将生活自理困难的重度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按规定全面推广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优先加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不断提高贫困地区医疗服务水平。

(五)社会保障兜底一批。按照“两线合一”标准要求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落实贫困残疾人特殊救助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开发性扶持政策脱贫的1824人,通过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依法按程序将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兜底脱贫。深入加强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加大临时救助制度在贫困地区落实力度。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水平,改善供养条件。扩大公益性养老院抚养范围,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业,政府定向购买养老公共服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需要政策兜底的人员,2016年、2017年每人每年发放临时救助金1000元,2018年每人每年发放临时救助金800元,2019年、2020年每人每年发放临时救助金500元。

四、发挥行业扶贫优势,加快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充分发挥行业部门脱贫攻坚的骨干作用,围绕解决贫困地区的突出问题,采取特惠政策措施,加大精准扶贫工作力度,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强化脱贫攻坚的基础支撑。

(一)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交通网络体系,构建对外连接周边镇(办事处)对内村组道路畅通的乡村路网结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优先集中解决当年计划脱贫村通村公路,在行政村全部通水泥路的基础上,加快通组道路硬化建设和通村水泥路的拓宽改造,使农村交通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群众出行便利,农产品运输道路通畅。截至2017年底,修建道路46.2公里,投资2598万元。2018年—20203年预计投资5363万元,修建道路53公里。

(二)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力度,提高水质达标率和自来水入户率,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体系,全面巩固提升贫困村居民供水保障水平。2016年投资57.3996万元,完成东坡村饮水安全项目和前窑(疙瘩沟)饮水安全改造工程以及对全区10个贫困村水质检测。投资180万元用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新打机井22眼)。2017年投资12.6万元用于全区77个村集中饮水工程水源水质检测,投资18万元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维修机井21眼)。2018年投资10万元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维修机井4眼)。2018年、2019年、2020年洛龙区每年区财政投入12.6万元对全区77个村集中饮水工程水源水质检测。

(三)加快农村电力设施建设。以改善电网结构,解决设备重载、过载为重点,完成新一轮贫困地区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缩短供电半径,更换老旧设备,消除两线一地问题,提高农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投资432.11万元,2016年至2017年完成白马寺镇周村、李楼镇杨村、科技园街道办事处毕沟村、龙门街道办事处王山村、龙门街道办事处田山村供电系统升级和低压线路的改造,达到户户通电率100%,通动力电率100%

(四)优先实施贫困家庭危房改造。继续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支持力度,严格执行补助标准,努力拓宽改造资金筹集渠道,整合使用危房改造、节能补助、抗震设防、灾损重建、残疾人补助等资源。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截止2017年底,已完成7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CD级危房改造,2018年完成3户改造。

(五)加快改善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完善村庄建设规划,推进贫困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和村庄绿化。加大对贫困村厕所改造工作的支持力度。保护传统村落,结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等项目建设,推进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实施乡村旅游创业计划,创建美丽乡村游系列品牌,加快家庭旅馆、农家饭店、采摘园的发展,促进贫困地区旅游升级。继续推进贫困地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支持农村山水田林路建设和小流域综合治理。根据《贫困村退出标准及相关责任领导责任清单》中农村环境卫生要有完整的排污系统,坑塘得到合理利用的要求,对辖区内7个贫困村的污水、废水和排放情况进行摸排,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实行雨污分流,尽量将污水排至市政管网,不能排入市政管网的集中建设污水处理系统。

(六)加快贫困地区特色农业发展。统筹涉农资金,重点支持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蔬菜、花卉、食用菌、经济林等优势特色扶贫产业建设,提升品质,创建品牌,提高效益。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特色产业发展格局,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产业基地。加快发展农村服务业,完善农产品流通网络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贫困户更多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增强农村发展后劲。制定和完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凡能吸收30个以上贫困人口就业的企业,区政府给予企业贷款适当贴息。加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和农民技能培训,强化贫困地区人才支撑,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开展高层次人才精准扶贫基层行活动,培育科技示范户,培训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

(七)加强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通过有线联网、无线覆盖、地面数字广播电视等多种方式,提高电视收视覆盖率。充分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现有设施,积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新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筑总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其中有图书室、文化活动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室等。图书室图书藏书量不低于2000册,每年按要求补充更新一定数量的出版物,并具备满足出版物陈列、借阅、管理的基本条件。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室需有一台连接网络的电脑,满足群众对数字信息的需求。文化活动室需配置文体活动器材,满足群众休闲娱乐的文化需求。

实现每个贫困村有一个或多个室外文体广场,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2016年投资79.6万元提升白马寺周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及新建文化广场。投资100万元建设科技园街道办事处毕沟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及文化广场,投资15万元完善提升李楼镇杨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2018年完成孔寨村文化活动中心提升改造。2019年完成二北村文化活动中心提升改造。

(八)加大“互联网+”扶贫力度。加快推进贫困地区信息网络建设,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优先支持贫困村接通符合国家标准的互联网。加快贫困地区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支持邮政、供销合作等系统在贫困乡村同快递企业合作建立服务网点。支持电商企业拓展农村业务,加强贫困地区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建设。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对贫困家庭开设网店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小额信贷支持。开展互联网为农便民服务,提升贫困地区农村互联网金融服务水平。

五、组织全社会力量参与,合力推进脱贫攻坚

(一)落实领导脱贫包保责任。5名区委常委每人分包1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镇(办事处),并在分包镇(办事处联系帮扶1个贫困村,确保不脱贫不撒手,推动优势资源、主要力量向贫困地区倾斜,带动乡村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每名区级领导分包1个贫困村,联系4个贫困户。

(二)落实定点扶贫及驻村帮扶责任。部署开展新一轮定点扶贫及驻村帮扶工作,实行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镇(办事处)干部包村联户制度。区直党政机关、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点帮扶一个贫困村,区下派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做到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全面覆盖。帮扶单位主要领导每月至少到扶贫点工作2次,推动工作落实,并选派3名以上人员组建驻村工作队,常年驻村开展帮扶,动员全体机关干部分户包保,驻村帮扶工作一定要见人、见事、见效,要发挥自身优势,在资金、技术、设备和智力等方面对包保村(户)给予支持。

(三)动员社会各界参与。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引导社会扶贫重心下移,实现社会帮扶资源与精准扶贫有效对接。支持村企共建模式,鼓励企业通过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合作共建、捐资捐助等形式,开展包乡包村扶贫。倡导扶贫志愿者行动,在贫困村构建扶贫志愿者服务网络。组织在春节等重要节日向贫困群众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发挥好全国扶贫日社会动员作用。加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搭建社会扶贫平台,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探索发展公益众筹扶贫。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扶贫捐赠税前扣除、税收减免等扶贫公益事业税收优惠政策。

六、强化脱贫攻坚保障机制

(一)建立完善脱贫攻坚考核机制。在区打赢脱贫攻坚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区发展改革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审计局、区农办等部门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要围绕精准扶贫和脱贫攻坚,定期开展综合考评。大幅度提高减贫指标在贫困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指标中的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经区打赢脱贫攻坚战领导小组审定后通报全区,作为有扶贫任务的镇(办事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评价、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完善扶贫对象退出机制。按照河南省扶贫对象退出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标准、程序、核查办法。根据省级统筹要求,按照区为主体、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标准,做好数据核查和资料归档等工作,做到全程公开、有序退出,接受社会监督。贫困村的退出,由镇(办事处)提出申请,区初审,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河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加强对脱贫成效的社会监督,建立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和脱贫成效的第三方评估机制。评价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效,既要看减贫数量,更要看脱贫质量,对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建立完善监督约束机制。要实行最严格的考核督查问责,建立年度脱贫攻坚报告和逐级督查制度,强化约束机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重点行业部门和各镇(办事处)的督查问责力度,坚决杜绝“假脱贫”“被脱贫”“数字脱贫”,对忽视扶贫的庸政懒政怠政行为,要限期整改,问责到人。完善干部能上能下的机制,形成鼓励有作为、整肃不作为的态势。

(四)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充分调动各镇(办事处)、各部门推进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形成真抓实干、全力攻坚的良好氛围。突出强化实绩考核的正向导向作用,激励镇(办事处)切实发挥抓落实的主体责任,对年度考评结果优秀的,在扶贫专项资金和行业扶贫资金分配上给予奖励和倾斜;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把贫困地区作为锻炼培养干部的重要基地,脱贫攻坚期内领导班子要保持相对稳定。落实“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在晋级晋职时给予优先考虑。加大扶贫成效明显、贡献突出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宣传力度,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适时予以表彰

(五)建立完善扶贫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要密切跟踪信息国家、省、市用于扶贫的财政预算资金大幅度增长的信息,积极争取扶贫资源。同时,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投入要向贫困地区倾斜,投入增长幅度要体现加大脱贫攻坚力度的要求。各部门的惠民政策、项目和工程,要最大限度地向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建立扶贫资源整合平台,整合目标相近、方向类同的涉农资金。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支持贫困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载体,集中捆绑使用,解决突出问题。要发挥好财政资金“四两拨千金”的杠杆作用,注重运用市场化办法,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创新扶贫资金使用方式,撬动更多的信贷资金、社会资金投向扶贫,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建立完善金融扶贫机制。采取综合性措施,鼓励和引导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合作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要通过税收优惠、贴息支持、财政奖补、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扶贫产品和服务,引导更多信贷资源流向贫困地区,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和贫困人口就业创业,2018年贫困户获贷率达到55%

(七)建立完善扶贫开发用地保障机制。支持贫困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优先保障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等扶贫开发用地需要。

(八)建立完善扶贫资金监管机制。全面推行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制,强化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坚决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法违纪问题。全程对扶贫项目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扶贫资金用到最困难地区、最困难人口和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上来。要及时掌握实施精准扶贫的资金项目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精准扶贫实施过程中项目资金监管全覆盖。推进扶贫开发领域反腐倡廉建设,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行为。

(九)建立完善资产化精准扶贫机制。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互助资金和其它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水电、工业、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确保贫困户获得保底收益和利润分红收益。资产可由村集体、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统一经营。可以采取委托经营、合作经营、股份制经营等方式,将贫困户的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扶贫投入等资源参股到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实现保底分红,稳定增收。

七、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脱贫攻坚领导责任制。区打赢脱贫攻坚战领导小组要承担起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做好精准识别、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相关镇(办事处)要落实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制度,党政主要领导要签订脱贫责任书、向区委区政府立下军令状。相关村也要向镇(办事处)签订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区镇村三级书记抓扶贫、全区各级党组织促攻坚的局面。区直各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落实扶贫开发责任,实现部门专项规划和脱贫攻坚规划有效衔接,充分利用行业资源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转变作风,把严的要求、实的作风贯穿于脱贫攻坚始终。

(二)强化扶贫机构队伍建设。强化各级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检查考核职能。相关镇(办事处)要确定承担扶贫工作的机构,明确职责,配齐配强人员力量,与本辖区脱贫攻坚任务实际和精准要求相适应,负责扶贫开发工作落实。区财政要把扶贫开发工作经费列入预算盘子,保障扶贫机构工作需求。要切实关心和爱护基层扶贫干部,为他们搭舞台、创条件,让他们有干头有盼头,有荣誉有待遇。要加强各级扶贫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扶贫干部队伍能力水平。

(三)做好脱贫攻坚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全面宣传我区脱贫攻坚取得的成就,准确解读党和政府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政策措施,及时、生动、准确报道各镇(办事处)各部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典型促进工作,以可复制的做法丰富扶贫实践。加强贫困群众思想教育引导,大力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精神,让群众的心热起来、劲鼓起来、行动上积极干起来,依靠辛勤劳动改变贫困落后面貌。大力宣传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意义,加强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单位的舆论监督,营造全社会关心扶贫、支持扶贫、参与扶贫的良好氛围。

 

附件:1洛龙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贫困人口脱贫任务表

                 2.洛龙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贫困村退出计划表

          3.洛龙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精准到户、到人项目建设一览表

           4.洛龙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强化脱贫保障项目建设一览表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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