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龙区促进平台经济和数字文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5年7月10日
洛龙区促进平台经济和数字文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洛龙区促进平台经济和数字文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支持重点细分领域发展
(一)引育优势平台经营者。鼓励打造文旅服务、本地生活服务、私域零售、工业品撮合交易及数字文创等领域具备差异化竞争优势的垂直细分平台。
(二)支持直播电商选品中心建设。围绕食品、家具、服装鞋帽、日用品等优势领域,鼓励建设具备展示、营销、孵化等功能的直播电商选品中心。
(三)支持跨境电商标准化建设。聚焦钢制家具、鞋帽、轴承等跨境电商优势领域,积极推广“跨境电商+产业带”“主流跨境平台+自有独立站”等模式,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和相关行业协会参与制定跨境电商相关标准。
(四)鼓励开展优质短视频创作。强化互联网思维、移动端传播理念,加快培育短视频和微短剧内容创作达人矩阵。
(五)培育平台经济服务商。发挥洛龙综合成本优势,鼓励平台经济服务商引进人才、提升服务能力,扩大营销、推广、策划等业务规模,并为洛龙生产、商贸等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供专业化服务,加快培育形成一批头部服务商。
(六)壮大劳动密集型业态。鼓励发展数据标注、呼叫中心、数字文创内容制作等劳动密集型业态,支持企业扩大人员规模、提升经营效益,更好发挥平台经济对促进就业的重要作用。
(七)搭建数字文创产业平台。聚焦动漫制作、网络视听、电子竞技等重点领域,促进本地区数字文创产业发展集聚。
二、强化平台经济人才服务
(一)开展人才招引活动。适时举办人才招聘活动,支持企业为实习人员预留工作岗位,推动实习转化就业。
(二)加强人才培训力度。用好“人人持证、技能河南”支持政策,加强平台经济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平台经济从业人员能力水平。
(三)强化人才服务保障。将符合标准的平台经济优秀人才纳入我区人才库,构建全链条人才保障体系。
三、健全平台经济发展生态
(一)支持重点企业入驻。加强对初创企业、高成长性企业的服务保障。
(二)拓展平台经济承载空间。鼓励国有企业有效利用闲置资产,支持平台经济发展。鼓励通过精准招商、以楼聚产等措施,培育打造具有特色的“低成本、高聚合、强黏性”的产业孵化载体。
(三)培育平台经济示范标杆。对发展势头好、带动效果突出的平台经济企业,在示范宣传等方面加强服务保障。
(四)拓宽平台经济融资渠道。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台“电商贷”等金融产品,创新数据资产增信等方式,降低平台经济类企业融资成本,提供更具针对性的金融支持。
(五)提升平台经济创新活力。鼓励平台经济类企业提高研发投入强度,开展技术、模式、场景和标准创新。
四、其他事项
(一)《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文件所涉及资金,由区商务、文旅、财政等部门牵头细化政策标准,具体实施以资金申报审批通过为准,申报企业需履行相关部门要求的相应手续。资金均为次年申报。与其他同类政策有重叠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二)项目单位(个人)若存在提供虚假情况骗取奖补资金,转移、侵占或挪用奖补资金,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行为,一经查实,收回专项资金,取消其今后享受专项资金的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三)执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后续国家出台相关政策的,以国家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