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豫数政办〔2022〕9号)和《洛阳市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洛政务办〔2022〕7号)精神,我区已完成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将《洛龙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予以公布。
此次公布的《清单》是根据法律、法规及规章和职责任务变化等所实施的动态调整。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对照本行业本系统行政许可清单抓好落实,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
附件:洛龙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