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龙区2023年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公告

日期:2023-07-05来源:区卫健委

为促进洛龙区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补充和优化全区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相关问题的通知》(豫卫基层〔2021〕3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工作的通知》(豫卫基层〔2023〕8号)文件精神,结合区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任职乡村医生。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次全区共申报需求3人,拟招聘3人,具体岗位和名额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申请免试注册乡村医生者应当是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学历(以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能够报考临床类别、中医类别医师资格为准)的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管理,无不良行为记录。

3、热爱农村工作,能胜任岗位工作,愿意扎根农村为辖区群众提供医疗健康服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乡村医生职责的身体条件,以及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允许报名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已被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

6、不符合招聘所要求的学历及专业的。

7、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

8、不服从调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0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址:洛龙区行政中心B1207室。

4、前提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具体岗位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

(二)提交资料

1、填写《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各类医学专业院校毕业证及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

4、取得有医学职称者提供相应资格及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资格审查,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择优录用。

(四)公示及录用

1、经核查符合条件者,在拟聘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经查实影响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的乡镇卫生院负责岗前3-6个月培训。

2、岗前培训合格结业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岗前培训达不到结业标准的,延期培训,连续两次延期达不到结业标准的,取消拟聘用人员免试注册资格,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3、本次招聘录用的乡村医生,纳入村卫生室人员统一管理,聘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聘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管理的,用人单位或乡镇卫生院可以直接解聘,并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4、本次实行“区聘乡管村用”制度。由区卫健委组织招聘,受聘人员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业务培训和管理,村卫生室为用人单位。受聘人员要严格执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执业地点、执业范围规范执业,不得私自更换执业地点或终止执业,乡镇卫生院做好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区卫健委将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一经发现上述违规情况,将吊销乡村医生资格证书且5年内不再聘用。

(五)注册程序

通过资格审查并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上岗的人员,按照《河南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和“河南省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管理系统”要求,填写“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申请审批表”,上传系统规定提交的材料,由区行政审批部门按照相关政策发放《乡村医生执业许可证》。

五、待遇保障

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协商并签订聘用合同。要严格按照各级要求落实乡村医生各项补助待遇,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不断改善乡村医生执业环境。要关心关爱乡村医生,努力帮助其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鼓励和保障乡村医生扎根乡村、服务乡村。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并记录在案。凡因未按招聘要求提供完整的相应证明材料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行承担。

(二)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

(三)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洛龙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咨询电话:63128205  

 


 

                        2023年7月4日

 

附件:

1、2023年洛龙区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招聘计划表

2、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申请审批表

 

2023年洛龙区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招聘计划表.docx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申请审批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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