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19-06-17来源:

史灵山、郭治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洛龙区汤馆需要有关部门协调安装使用天然气”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河南省加强燃煤散烧管控行动方案》、《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7个实施方案及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71号)》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电代煤气代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7〕49号)》及《洛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龙区电代煤气代煤工作落实方案的通知(洛龙政办〔2017〕32号)》要求,我区于2017年开展沿街商户气代煤工程,经过各镇、办排查上报,凡用煤户一律改为用气,具体工程由洛阳新奥华油燃气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施工,2017年全区共完成850户个体商户天然改造气任务。

对目前一些有意安装天然气的汤馆等个体商户,我们将积极协调洛阳新奥华油燃气有限公司进行安装。同时,我委将与洛阳新奥华油燃气有限公司沟通,争取在今年下半年对全区商铺、养老院及学校进行再排查,对具备通气条件的个体商户安装天然气。

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办理民生实事,服务好辖区群众。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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