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0-01-21来源:区委区政府督察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受区政府委托,现将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体情况

2019年,区政府共收到区人大交办的建议74件,其中第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36件,上半年常委会主任集体接待代表收集建议21件,下半年常委会主任集体接待代表收集建议17件。

从分类来看,城乡建设类14件,城市管理类13件,交通出行类13件,政策资金类11件,征迁安置类9件,民生事业类8件,文化旅游类3件,其他类3件。今年代表所提建议的主要特点:一是加快城乡建设类呼声较高,如城乡统筹发展、乡镇及村庄规划编制、路灯安装、市政绿化、老旧安置小区基础设施配套提升等,其中建成安置小区基础设施落后问题、维修难问题反映呼声较大,同时,未开工的安置小区如东高、李楼安置小区,李屯安置小区,裴村二期、聂湾二期安置小区等仍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二是加强城市管理类建议较多,如游园环境卫生整治、流动商贩违规经营、村庄电线私拉乱扯、高层小区电动车

充电乱象、保健品市场监管、交通堵塞、停车难问题等;三是政策资金类诉求逐年增多,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资金设立问题、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款久拖未决问题等;四是民生改善方面诉求较为普遍,如充电桩建设、农贸市场改造、午托班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监管等。

二、办理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74件建议,已全部办结。从办理情况来看,建议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27件,占承办总数的36.5%,已列入计划正在解决或逐步解决的有20件,占承办总数的27%;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或其他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的有27件,占承办总数的36.5%。

已办结的74件建议中,其中代表签字认可表示满意的有71件,基本满意2件,不满意1件,满意率98.6%。不满意1件具体内容是高少山、白伟萍代表提出的尽快启动东高、李楼安置小区建设的建议,由于安置小区选址地块位于第四期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伊洛河生态廊道区域,位于限制建设区,该选址未获市级层面同意,目前已重新选址,待上级同意后将逐步推动建设工作。另外因缺少上位规划,无法办理建设手续。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持续推动安置房建设工作,自2016年初成立指挥部专门负责推动手续办理工作,目前已委托市规划院制定李楼镇镇域规划,方案已提交市长专题会审议,正在按要求修改完善,待方案确定通过后,可解决无上位规划的问题。

三、主要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注重提高办理组织力。2019年3月15日,区政府召开专题交办会,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平同志从讲政治的高度办、按规定的程序办、看评估的实效办等要点对办理工作提出了标准、指明了方向,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宋喜文同志从提高站位、沟通协作、务求实效、强化督查四个方面对2019年人大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并建立奖优惩劣机制,年终对办理工作任务完成好、办理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奖励,对办理工作不重视、办理质量低、工作拖拉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6月17日,再次组织召开全区推进会,对推进缓慢事项进行梳理,重点督办,有力推进建议办理工作。在区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办理工作组织得力,顺利开展,各承办单位能够按照会议精神,主要领导亲自上阵,明确专人,建立台账,及时约见代表,基本做到了按期办结。

二是齐抓共管,注重提高部门协作力。建议收到后,区政府责成区委区政府督查局建立工作台账,全程跟踪督查办理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在交办初期对容易出现的责任分工不明确、区直单位之间互相推诿扯皮的事项提前做好处置方案,对反映的争议事项及时处置,或明确一家单位牵头、或主持多单位联合办理、或由督查局牵头推动,最终都得到了顺利办结。如在办理周丹丹代表提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的建议时,交区文化旅游局和区教育体育局共同办理,以防止单

一部门敷衍塞责,在办理过程中两家单位既加强沟通,又相互监督,最终积极采纳代表提出的向学生展示和传承技艺的建议,决定从新的学期开始,利用学校下午兴趣课程时间段,邀请“大里王舞狮社”等非遗项目进校园,为发扬传承我区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育肥沃土壤。另如多个代表反映的午托班监管问题的建议,经查阅相关文件规定,没有明确的牵头部门负责此项工作,但教育、卫生、市场各有各的责任区。实际操作中,任何一家要调动多个部门,都需要较大的综合协调工作。督查局经过综合统筹,最终明确由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卫健委共同办理,要求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加强沟通协作,开展联合行动,确保代表所提出的问题得到解决。最终,在三个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区针对午托机构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摸清了午托班的底数,建立了综合协调机制,对机构教育资质、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及消防安全多个方面进行专项检查、巡查,获得了代表的高度肯定。

三是工作扎实,注重提高民声响应力。基层接待代表过程中,常常听到代表们收集到的群众反映比较热切的问题,有相当一部分由于客观条件所限,不能按照代表意图立即办理到位。为了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落实力,提高民声响应力。2019年,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督查局将代表反映迫切的建议列为重点督查内容。如韩庆芳代表提出的老旧小区改造问题,区住建局经认真摸底调查,已在2020年洛龙区重点民生实事谋划中,

将我区符合要求的35个老旧小区纳入中央补助资金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届时代表反映的多个老旧家属院的维修改造资金难问题将得以妥善解决。此外,张留召、王玉强等8名代表反映的安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落后的问题,区住建局正在和省建设厅、市建设局紧密对接,力争将我区村民安置小区逐步纳入到中央补助的老旧小区改造范畴,分批分阶段解决长期影响辖区居民生活质量的基础性改造难题。该建议的办理答复得到了代表的理解与支持。另外,代表们反映的维修程序复杂问题,区住建局联合区财政局,对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如雨天漏水、化粪池堵塞等紧急维修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采取边实施边评审的方式予以推进,力争实现维修“有求必应”,切实响应群众呼声。

四是督办问效,注重提高难题攻坚力。2019年办理工作开展以来,区委区政府督查局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为民服务意识,对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进行了连续不断的追踪督办,尤其是落实周期长,或长期未得到代表满意的建议。如王丽霞代表2018年提出的龙盛B区东门金城寨街绿化松树遮挡出行视线的问题,由于该处绿化带属于市直部门管理,区住建局经多次对接,均未得到实质性推动,导致该建议当年未办结,代表不满意。2019年督查局加大督办跟踪力度,责成区住建局继续办理。在这样“跨年度”的持续督办下,终于将隶属于市城管局的几棵雪松进行了移植,确保不遮挡小区出行车辆视线,降低群众出行事故率。代表对此

建议最终办理效果高度肯定。另外又如徐淑晶代表提出的在东环路与刘富村路口处增设缓速带或信号灯的建议已连续两年提出,2018年随着伊水游园刘富村段的建成投用,村民出行需求更是大幅增加,作为属地政府,我区积极协调市交警支队为该路段安装红绿灯等设施以保障村民出游安全,但由于该项目属于建管一体项目,暂未移交交管部门,无法为该路口开设红绿灯,但承办单位关林街道办事处从大局出发,主动担当,克服重重困难,最终为该路段加上了7个警示减速的信号灯,大大降低了该路段的交通安全隐患,收获了代表满意、群众称赞的好成绩。

四、存在问题

尽管区政府在建议办理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仍然存在办理拖沓现象。由于建议办理工作周期长达3个月,个别承办单位在收到建议后习惯于拖压搁置,在多次催办后,才想起才安排,直接影响整体办理工作的进度和满意率。

二是仍然存在沟通协调不到位的情况。从几个需要联合办理答复的建议办理过程来看,有的部门还没有克服“官僚主义”的毛病,对需要配合的建议缺乏主动,对需要与上级对接的存在畏难情绪,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理工作的实效性。

三是由于职能限制,部分问题落实还不到位。从办理情况来看,今年的办理成绩较往年有了较大改观,很多合理化建议得到了有效落实,但由于职能限制、资金限制、上位规划等因素影响,还存在

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难题,如有的安置小区建设迟迟未能如期开工建设。

五、下步努力方向

一是对针对已办结的建议,区政府将逐项梳理,做好归类整理,从已办结的事项中总结经验做法,挖掘典型案例,树立模范典型,在区直各部门间形成办好、办实、办妥人大建议的良好氛围。

二是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对办理力度不够,办理效率低下,态度不积极的单位,全区通报并计入年终考核,对办理效果好,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

三是探索建立全年建议办理跟踪台账。严防个别承办部门“签字满意即终止”的消极做法,确保提出的问题扎实落实,承诺的解决方案真正兑现。

四是进一步加大同上级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力度,推动一些超出我区职责权限的建议的落实。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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