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2024年中招体育考试实施细则

日期:2024-04-07来源:区教体局

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中招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办体卫艺〔2023〕466号)和《洛阳市中招体育考试改革方案》(洛教体卫艺〔2022〕221号) 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2024年中招体育考试工作,制定本细则。

一、考试原则

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坚持科学、公平、公开、安全、规范的基本原则。

二、实施对象

全市具有普通初中学籍的九年级学生。

三、考试时间

全市原则上于2024年5月31日之前考试完成。各县、偃师区、孟津区具体考试时间由本县区教体局确定;城市六区考试时间原则上4月底完成。

四、考试管理

(一)各县区要按照《洛阳市2024年中招体育考试工作安全预案》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强化安全教育,注意交通安全,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健全体育考试成绩安全保管流程,实现体育考试计算机全程管理。考试必须全部使用智能化测试仪器。要对考评员队伍进行岗前培训,坚持持证上岗制度。

(二)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全市农村地区的体育考试就在乡镇范围内组织,邻近县城、条件允许的乡镇可以到县城的考场参加体育考试,各县、偃师区、孟津区教体局可以组织考务队伍送考下乡,以保证体育考试质量和标准。

(三)要加强对学生的年度常规体检工作,科学指导学生进行体育锻炼,教育学生在报名参加体育考试时,既不隐瞒病情,也不虚报疾病。

(四)体育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有关县区教体局要做到严格管理,确保体育考试公平、公正、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五、收费标准

依据《河南省教委、河南省物价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豫财预外字〔1998〕23号)文件精神,收取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体育考务费每生10元(含免考考生)。

六、考试办法

依据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关评分标准,并做出适当调整执行。若选项目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中没有体现,可沿用2007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有关评分标准适当调整后执行。

七、组织实施

(一)各县区。各县、孟津区、偃师区教体局负责本县区的组织实施,同时制定中招体育考试工作细则,并于考前15天报送市教师发展中心备案;在考试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及时将总结材料报送市教师发展中心。

考试期间,市教师发展中心将赴各县、孟津区、偃师区巡查和抽查,加强指导和监督。

(二)城市六区。必考项目为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素质类选考项目,由考生从素质类项目“立定跳远、1分钟跳绳、掷实心球”中选取2项(已抽取的两个项目取消,改为选考项目);技能类选考项目,由考生从技能类项目“篮球运球、足球运球、排球垫球、乒乓球”中选取1项。由市教师发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设置三个考点,分别为洛阳市第四高级中学、洛阳市第八高级中学(伊滨老校区)、河南科技大学附属高级中学。

(三)报名时间。

详见报名通知。

(三)考务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试纪律

(一)为确保体育考试的顺利进行,加强对考务工作的领导,实行全封闭管理。严密组织、严格纪律、严肃考风,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公开。

(二)考试期间,所有考评员统一收缴通讯工具,禁止私自外出,无证件人员严禁进入考场。

(三)凡出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情况,一经查实,考生成绩按零分处理;凡舞弊徇私、违反体育考试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停止工作,并视其情节轻重,按中招考务有关纪律严肃处理。

九、考务工作

(一)各考点门口悬挂“洛阳市中招体育考试XX考点”横幅。考点实行全封闭管理,各学校带考生进入考点须持有学校开具的介绍信,考评员凭工作证入场。考场内设医务点和120急救车,提供饮水,考场外需制作考生守则和场地平面图展板。

(二)考评员队伍要选派遵纪守法、认真负责、熟悉业务的人员,并进行岗前培训。

(三)城市区各初中学校检录前应按男、女考生分别站队,20人一组,考前应让考生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

十、主考、副主考

各考点设主考1名,副主考2名,保证体育考试工作的正常实施。

(一)主考根据本细则负责考点的全面工作;副主考协助主考工作。

(二)主考、副主考应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对考评员队伍进行考风考纪教育。

2.优化考点环境,安排布置考场,完善各项设施,做好考前准备和考试当天结束后器材的保管、维护等工作。

3.协调做好各初中学校与考试工作的无缝衔接和安全保障。

4.协调考试仪器厂家技术人员做好测试仪器的调试工作,保证考试期间技术人员现场跟踪服务。

5.组织好安全保障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中招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6.本考点考试结束后,写出总结材料(包含:考生人数、出现的问题、改进建议、考试组织情况等)。

十一、考评员守则

(一)应当具有严密、严格、严肃的工作作风。

(二)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树立团结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2.考试期间要佩证上岗,坚守岗位,严禁私自离岗、串岗,不得私自外出;

3.对待考生要热情爱护,态度和蔼,营造轻松愉快的考试环境,严禁发生矛盾和纠纷;

4.对待工作严肃认真、公平公正、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5.考试期间,应提前半小时到达工作岗位,每场考试前后及时整理器材,并送回器材管理处,按要求摆放、充电;

6.对考生应宣讲考试规则、注意事项及要求。

十二、巡视员职责

(一)考试期间,将选派巡视员对各县、偃师区、孟津区中招体育考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协助做好中招体育考试工作。

(二)巡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学习和掌握考试工作方案和其他有关规定,监督检查考点贯彻落实各项规定;

2.对考点工作成绩予以肯定,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违背规定的应及时促其改正;

3.进入考场巡视,监督考试工作的正常运行,不参与考试的具体操作;

4.发现考生违规,可当场制止,也可通知考评员制止,违规情况由考评员如实作出记录;

5.巡视结束后,写出总结材料(包含:发现的问题、改进建议等)。

十三、考生守则

1.考生必须自觉服从考评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评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秩序。

2.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在考场按规定穿戴整齐,不准喧哗,不准打闹,不准躺卧。

4.参加考试应穿着运动装、运动鞋,不准穿带钉鞋。

5.考试过程中因伤等突发事件而终止考试,已考项目成绩有效,未考项目按零分计录。若申请缓考,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缓考申请,经主考批准后方可办理。

6.考生出考场时,应在出口显示屏上查看自己的考试成绩,并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十四、检录员职责

1.在检录区集合考生,提醒考生按男、女生分别集合站队。

2.考生持一证一卡(准考证,IC卡),按男、女生各20人一组分别站队,检录员进行逐人检查符合考试规定后,方可进入考场。

十五、引导员职责

1.在待考区以每组为单位点名,组织考生排成一列纵队,并带领该组考生到各测试项目进行考试。

2.提醒考生考试全过程IC卡不互换、不损坏,避免影响正常考试。

3.一组考生在完成一个项目测试后,应清点人数,组织考生排成一列纵队,并带领考生到达下一个项目继续进行测试,直至将所有项目测试完成。

4.一组考生在完成所有项目测试后,应清点人数,排成一列纵队,带领考生到达规定的地点将号码背心归还到位,并继续带领到达出口处,提醒考生将IC卡交于工作人员进行刷卡,并查看本人测试成绩。

十六、医务员职责

1.负责考试期间的医务工作。

2.完成主考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七、本细则解释权归洛阳市教师发展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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