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指南》等相关规定要求,本行政机关受理王亚妮提出的设立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名称:洛阳鲤庭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香山路353号12幢108、109
经营范围:音乐
法人姓名:王亚妮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准予核发《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审核同意书》的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公示时间:2025 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0日
电话:0379-65522835
邮箱:llqspg@163.com
洛龙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 11月14日
豫公网安备 410311020002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