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设立娱乐场所公示

日期:2026-02-03来源: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本行政机关受理洛阳奥姆玩具有限公司提出的设立(□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14日:

申请人:龚静雯 

场所地址:洛龙区泉舜购物中心B1层A2号商铺                  

经营范围:游艺娱乐活动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类别

姓名

性别

户籍或国籍

备注

法定代表人

龚静雯

河南省洛阳市


主要负责人

梁琼

河南省新安县


投资人

龚静雯

河南省洛阳市


投资人

张利辉

河南省洛阳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电话:0379-65522835

邮箱:llqspg@163.com




洛龙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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