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备案公示

日期:2024-03-05来源:卫健委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根据《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文件精神,现将诊所备案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3月5日至 2024年3月11日。

对登记医疗机构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反映。

受理单位:洛龙区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股       电话:61126773

地   址:洛龙区行政中心        邮  编:471023

诊所备案信息如下:  

2024诊所备案公示3.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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