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注销公示

日期:2024-03-06来源:区卫健委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文件精神,现将注销医疗机构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3月4日至 2024年3月10日。

对注销医疗机构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反映。

受理单位:洛龙区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股     电话:61126773

地   址:洛龙区行政中心        邮  编:471023

注销医疗机构如下:  

2024医疗机构注销公示.xls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