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乾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扩建线束连接器和导线生产项目拟审批公示

日期:2025-06-03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洛龙分局

关于2025年6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洛阳乾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扩建线束连接器和导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管理科。公示期为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9日。电话:0379-65993211传真0379-65993211 通讯地址:洛龙区开元大道212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洛阳乾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扩建线束连接器和导线生产项目

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路930号中蓝航空科技产业园

洛阳乾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诺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利用现有工程生产车间进行扩建,不新增占地。在现有工程基础上增加导线挤塑机、连接器注塑机、电烘箱和无铅焊台等设备,建成后现有工程使用的线束连接器和部分导线可自行生产,该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量为300万套线束。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7.5万元。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挤塑、注塑、刷洗、热缩和清洁等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氯化氢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由"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并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锡焊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修改清单)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关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包装材料、废原料桶、废塑料、除尘器收尘灰及废滤袋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活性炭、废毛刷、废无尘布、废润滑油、废油桶及废包装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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