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2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天津航天瑞莱科技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试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10日。电话:0379-65993211传真0379-65993211 通讯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政务服务中心B座5楼(47102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天津航天瑞莱科技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试验室建设项目 | 河南省洛阳市洛阳经济开发区关林路839号 | 天津航天瑞莱科技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 河南赛佳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洛阳经济开发区关林路839号,主要设备以高低温湿热试验箱、低气压试验箱、电磁振动台为主,主要面向船舶、航空、航天、电子等行业机电产品和结构件进行环境可靠性试验检测。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环保投资12.02万元。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扬尘,严格落实“七个100%”防尘措施,采取洒水抑尘、设置围挡、防风遮盖、车辆出入口设置冲洗设施、场地硬化等措施,减少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2、项目运营期废气试验均在密闭实验室内进行,试验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硝酸雾、VOCs等废气排放量较小,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应规范操作流程,试剂规范保存和取用,加强厂房通风,加强环境监测。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洛阳市新区污水处理厂。 2、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试验废水、循环冷却水塔排污水、纯水机组排污水依托厂区内现有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洛阳市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废水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洛阳市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期噪声采用厂房隔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降噪,施工期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2、项目运营期生产设备工作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采用基础减振、密闭隔声等措施降噪。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材料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 2、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包装物、废包装材料、废砂等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弃样品由客户带回;废沾染物、废液压油、废含油手套、抹布、废油桶、废酸液、有机废液等,采用密闭容器收集,分类暂存在厂区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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