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可拨打12350或市、县(区)两级举报电话,最高可获30万元奖励!”
近日,从洛阳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按照《洛阳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三年行动(2025—2027)2025年度工作方案》要求,对外发布“大排查”举报电话,并就举报线索范围、奖励标准、隐私保护等进行解读。
问:发现什么样的问题,可以举报反映?
答:举报线索主要包括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以及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等事项。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此外,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原因、性质、伤亡人数和涉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生产安全事故。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超过规定时限未向应急管理部门、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属于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问:举报奖励的标准如何认定?
答:根据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核查属实,按照下列规定对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
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查证属实的,以行政处罚金额的15%作为奖励标准对举报人给予奖励,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涉及举报瞒报谎报亡人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
举报属实但依法不予罚款的或依法应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的,给予举报人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奖励;举报事项属实且依法应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奖励;举报事项属实且依法应处5万元以上罚款的,给予举报人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奖励。
问:举报线索能否匿名?如何保护举报人隐私?
答:举报人可以实名或匿名举报,鼓励实名举报。实名举报人应当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参与举报事项调查处理的人员应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违规透露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等信息。市安防委办公室针对不同来源的隐患举报,实行分类核查、分级响应、全程闭环管理。
举报人应当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举报内容应当详细说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形、被举报单位名称、相关证据和有效联系方式。
值得提醒的是,举报人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和生产经营单位,通过伪造材料、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方式取得举报奖励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收回奖励资金。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举报电话
市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热线:12350
市安防委办举报电话:(0379)60217151
新安县举报电话:(0379)67280771
伊川县举报电话:(0379)68366513
宜阳县举报电话:(0379)68885093
汝阳县举报电话:(0379)68219651
洛宁县举报电话:(0379)66231967
栾川县举报电话:(0379)66832705
嵩 县举报电话:(0379)66313361
涧西区举报电话:(0379)64823139
西工区举报电话:(0379)63929689
老城区举报电话:(0379)60657705
瀍河区举报电话:(0379)63511669
洛龙区举报电话:(0379)63612350
偃师区举办电话:(0379)67779090
孟津区举报电话:(0379)67928345
伊滨区举报电话:(0379)69660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