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关于印发洛阳市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有关要求,区政府办公室编制了《洛龙区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要扎实做好《目录》确定事项的组织实施,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时,承办单位需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未按规定履行程序的,不得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二、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归档、妥善保存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证明材料。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新增事项或对已列入《目录》事项进行调整的,由承办单位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区政府同意后实施。
附件:洛龙区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5年5月13日
附 件
洛龙区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序号 | 事项 | 承办单位 | 计划决策时间 |
1 | 制定《洛龙区电商产业三年发展规划(2025—2027)》 | 区商务局 | 二季度 |
2 | 制定《洛龙区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 区商务局 | 二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