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 设置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洛龙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结果

日期:2023-02-20来源: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为规范洛龙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洛龙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起草了《洛龙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洛龙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2月10日起,通过洛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受到了有关各界的关注和支持,现征集期满,目前已收悉建议共3条,分别是关于消防行政许可(备案)办理、风险保证金数额和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楼层等问题。我们将认真整理大家的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将有建设性的合理建议纳入考虑范畴。

衷心感谢对洛龙区发展关心和支持的各界人士,我们将秉持为民服务理念,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洛龙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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