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工作规程的通知》(洛政办〔2024〕51号)有关规定及工作部署要求,于2025年9月25日,就《洛龙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区各部门意见和建议。于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0月24日,将《洛龙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区门户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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