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社保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停领取待遇人员专项清理工作全面开展

日期:2021-10-12来源:洛龙社保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暂停领取待遇人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1) 10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暂停领取待遇人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豫人社办函(2021)134号)文件精神,洛龙社会保险中心为扎实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暂停领取专项清理工作,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积极协调,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推动暂停领取待遇人员专项清理工作有序开展。

自9月初以来,区社保中心居保科全体人员在做好认证续发工作的同时,全心投入专项清理工作,就参保人员注销登记、服刑、亡故等情况进行认真比对,并积极与上级部门做好沟通,全面掌握清退工作的具体要求,以及疑难问题和操作信息系统问题的解决办法,通过稳妥处理相关疑点数据,保障停发人员清退工作有序开展。

各镇(街道)社保经办机构根据该中心居保科下发的暂停领取待遇人员数据,迅速展开系统排查,通过点对点核查人员生存状态,面对面进行信息比对,逐村逐户进行摸排核实,逐人逐项进行清理,不断缩减暂停领取待遇人员底数。

对镇(街道)社保经办机构上报的暂停领取待遇人员信息,该中心居保科,逐一对暂停发放原因进行细致核查。对前期未认证造成停发的,要求各镇(街道)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尽快办理续补发业务;对亡故人员,材料不全的一律先行办理停发业务,待补齐业务材料后终止参保,确保暂停待遇人员早发现、早处理。

截至目前,全区暂停领取待遇人员清理工作通过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共同努力,已专项清理暂停领取待遇人员345人,完成率达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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