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调为先、以质为标”促进劳动关系稳定和谐

日期:2022-05-12来源:区人社局

受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劳动纠纷与日俱增,洛龙区仲裁院案件总量居高不下。为及时、准确解决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纠纷,洛龙区仲裁院以调解为抓手,提升仲裁质效,打造和谐劳动关系。

一、调解先行,柔性化解矛盾纠纷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高效便民”的原则,按照“撤为基、调为主、裁为辅”的思路处理案件。庭前,仲裁员仔细查阅和分析案卷材料,认真研究证据材料,发现庭前调解的可能性因素和焦点,及时、有力调解案件。2022年4月以来,仲裁调解率达82%。仲裁院根据区域内行业特点,将柔性手段化解案件作为主要抓手着重发力,通过庭外调和矛盾,助力打造更加和谐、更具活力的营商环境。

二、提质增效,高效办好复杂案件

紧盯“刻度办案”,严格审理案件,执行裁决程序,对内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对外加强宣传、定期培训,用“集中协商,主办定夺”方式让复杂案件明朗,用统一裁决口径高效处理案件,并以“大案难案”为突破口,理清办案思路、提升办案效率、促进调裁落实,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换来老百姓的“幸福指数”。

三、注重预防,及时解决争议源头

洛龙区仲裁院加强“预防、协商、调解、仲裁、法援”宣传,不断加大对用人单位争议源头预防指导力度,在用人单位内部建立预防协商调解机制,推动用人单位提高自主预防协商解决争议的能力,将更多争议化解在初始和萌芽状态。此外,在实践中,区仲裁院与工会、企业、基层乡镇(街道)调解中心等多家部门共同合作,做优“四位一体”机制,增强争议多元处理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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