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治政府示范项目创建之法律服务规范化 强化考核激活力

日期:2023-07-18来源:区司法局

为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职能优势,促进律师律所高质高效服务辖区群众,稳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每个角落延伸,洛龙区司法局通过日常抽查、意见反馈、工作月报等形式,组织和督促村(居)法律顾问有重点、分层次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活动,同时,紧密结合实际,通过示范引领、台账管理、讲评考核,建立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组织领导、考核评价、督导监督机制,以严格规范化制度,激发法律顾问工作主动性与积极性。

2021年以来,我区先后制定了《洛龙区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标准》《洛龙区村(居)法律顾问考核管理办法》,连续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和表彰奖励,涌现了河南张振龙律师事务所马吉祥、河南博同律师事务所曲佳、河南京洛律师事务所赵静、河南天豫律师事务所郭奕飞等20名区级优秀村(居)法律顾问,河南三允律师事务所曹志召等5名律师荣获洛阳市先进优秀表彰,为洛龙区基层依法治理、法治政府建设注入了活力、树立了标杆、提升了公共法律服务效力。

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从“有形”向“有效”转变,逐步提质增效,需要运筹帷幄,用好考核激励“指挥棒”。洛龙区常态化坚持服务日志制、定期回访制、月度通报制,以每月通报,将存在问题、工作特色亮点、工作要求梳理列举,督促改进、提档升级;以季度考核,由14个镇(街道)司法所、157个村(居)参与测评,评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真实反馈每个法律顾问季度工作表现;以年终评比,组织村(居)民民意调查、镇(街道)互评,综合年度整体表现,优中选优,选出一批先进、标杆人物,大力表彰、大力宣传,有力激励村(居)法律顾问主动担当、履职尽责、争先创优。同时,洛龙区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对每个村(居)给予每年2000元经费补贴,为基层法律服务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有效发挥律师群体在提高基层法治观念,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及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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