佃庄镇

日期:2022-12-13来源:佃庄镇

单位领导

党委书记  张明伟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镇长  申珊妹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专职人大主席  吴学平  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负责平安建设、政法、综治、司法、信访稳定、法治建设、财政税务、三资、项目建设等工作;分管综治信访办、财政所、三资中心;联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政法委、司法局、财政局、审计局、信访局、洛龙公安分局、洛龙区税务局、法院、检察院、安乐交警大队、处非办、龙丰公司、龙兴公司、龙鼎公司等单位;联系镇税所、信用社、邮政所、派出所等单位。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王鹏  负责农业农村等工作,联系政协;分管镇组织办、农业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联系区政协机关、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单位。

党委副书记(挂职)  常帅  负责党建、组织、人事、非公党建、社创、统战、宗教、五星支部、武装等工作;分管镇组织办、武装部;联系区组织部、统战部、编办、老干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党校、社创办、工商联、武装部等单位。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炳毅  主持镇纪委全面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办;联系区纪委监委、巡察办等单位。

副镇长  马帅  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经济发展、工信(科技、金融、民营经济)、商务、招商引资、发改、统计、食药安全、有线通讯等工作;分管镇应急管理办、经济发展办、统计信息中心;联系区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环境攻坚办、消防救援大队、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商务局、统计局、科协、市场监管局、金融工作局、政数局、伊滨电业分局等单位;联系镇市场监管所、电管站、移动、联通、电信所等单位。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王会婷  负责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农业农村、水利、林业、防汛抗旱、禁烧、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旱厕革命、绿化、宣传等工作;分管镇乡村振兴办、农业服务中心;联系区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宣传部等单位;联系镇粮所、农机站、兽医站等单位。

副镇长  申宏军  协助吴学平同志分管政法、综治、信访稳定等工作;分管镇派出所;联系洛龙公安分局、法院、检察院。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峰  负责民政、计划生育、双拥、退役军人事务、残联、卫生健康、便民服务、社会保障、文化旅游、文物、教育体育等工作;分管镇社会事务办、卫健办、便民服务中心;联系区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红十字会、医疗保障局、社会保险中心、教育体育局、文化旅游局等单位;联系镇卫生院、佃庄一中、佃庄镇各小学等。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刘浩盈  负责社创、机关、后勤、110联动、督查、档案管理、文明创建、工会、共青团、妇联、档案史志馆、协助常帅负责党建、组织、人事、非公党建等工作;分管镇党政办、后勤、组织办、创建办;联系区委办、政府办、区委区政府督查局、区组织部、编办、老干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党校、社创办、文明办、工会、团委、妇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110联动服务中心)等单位。

副镇长(挂职) 亢希希  协助王峰同志负责民政、计划生育、双拥、退役军人事务、残联、卫生健康、便民服务、社会保障等工作;协管镇社会事务办、卫健办、便民服务中心;联系区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红十字会、医疗保障局、社会保险中心、教育体育局、文化旅游局等单位;联系镇卫生院。

正科级干部  李晓伟  负责自然资源(规划、土地)、征迁、城建、集镇建设、交通、污水管网、涝洼渠清理、城管综合执法等工作;分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办、建设交通办、城管办;联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等单位;联系镇市场监管所、派出所、法庭等单位。

副科级干部  张振江  协助吴学平同志负责综治司法工作;协管镇综治信访办;联系政法委、司法局、信访局、洛龙公安分局、法院、检察院、安乐交警大队、处非办等单位;联系镇派出所、法庭等单位。

职能简介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命令;研究决定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区域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指导基层自治、维护安全稳定、动员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执行本级党代会、人代会的决议,发布本级政府决定和命令。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好组织、宣传、统战、政法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镇、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抓好党员教育工作。

(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负责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推进产业升级、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同做好辖区内的征迁改造及项目建设工作;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五)负责辖区内民族宗教、民政、退役军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扶贫开发、人民武装等行政工作,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六)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司法行政等有关工作。负责辖区内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与社会发展相关的行政工作。

(七)抓好精神文明建设。落实上级意识形态工作政策和措施,负责辖区内公共文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引导,负责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开展各项创建工作。

(八)负责辖区内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支持和帮助辖区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自治平台;负责社区建设与管理;深化村务、财务公开制度,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组织协调农村土地流转,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九)加强镇级财政管理,编报和执行财政预算。做好经济社会统计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

(十)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负责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做好辖区内的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安全隐患排查、应急救援、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十二)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

(十三)深化镇“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镇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政务公开。

(十四)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建设相关工作。做好本镇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考核和监督工作。做好上级派驻本镇机构负责人的工作情况考核评价工作。

(十五)做好人大工作,协助做好政协相关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党政办
电话:67430113
组织办

电话:67630239

纪委

电话:69613636

创建办

电话:63996836

财政所(三资中心)

电话:67433585

乡村建设办

电话:60172207

社会事务办(民政)

电话:67438995

自然资源和规划办

电话:67438621

建设交通办

电话:67438056

综治信访办电话:60190926;67438969

应急管理办

电话:63996899

经济发展办(安全)

电话:63993699

统计信息中心

电话:67438369

文化便民服务中心

电话:67438109

卫健办

电话:67436110;60376855


       

办公地址与时间
办公地址:
洛阳市洛龙区佃庄镇政和街7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8:30—12:00,15:00—18:30

冬季8:30—12:00,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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