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2025年4月20日起施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起草单位起草政策措施应该按照标准,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1、不得含有下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内容:
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违法设置市场准入审批程序;违法设置或者授予特许经营权;限定经营、购买或者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以下统称商品);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退出条件。
2、不得含有下列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的内容:
限制外地或者进口商品、要素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经营者迁出,商品、要素输出;排斥、限制、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经营或者设立分支机构;排斥、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对外地或者进口商品、要素设置歧视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或者补贴;在资质标准、监管执法等方面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经营设置歧视性要求。
3、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含有下列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
给予特定经营者税收优惠;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给予特定经营者要素获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优惠。
4、不得含有下列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的内容:
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或者为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提供便利条件;超越法定权限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为特定经营者提供优惠价格;违法干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要素的价格水平。
对违反《办法》规定的政策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现将洛阳市洛龙区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方式进行公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依法、公正、高效原则,及时处理有关举报材料,着力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为各类经营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营造良好环境。
受理公平竞争审查举报的方式包括:
1. 电话:0379-63127325;
信箱:洛阳市洛龙区广利街29号(洛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股A408室),邮编:471000;
电子邮件地址:llscjgjfgg@163.com。
举报材料一般包括举报人基本情况,有关政策措施起草单位、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的具体情形和理由,是否已就同一事实向其他机关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等内容。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鼓励实名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