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建设用地办理用地手续办事指南

日期:2023-12-08来源:安乐街道

办理事项:乡镇集体建设用地办理用地手续

办理部门:国土规划建设所

承办机构:区自然资源规划局耕保科


办理事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批复

办理部门:国土规划建设所

承办机构:区自然资源规划局耕保科

办理流程:1、用地人向镇政府提出用地申请;2、国土规划建设所进行项目选址、实地踏察;3、用地人拟定设施建设方案,并与镇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约定土地使用条件;4、签订用地协议: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用地人三方签订用地协议

办理材料:1、村委会向镇政府出具用地申请书;2、用地申请表;3、现场踏看表;4、具体建设项目名单;5、用地申请;6、权属证明;7、营业执照;8、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9、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0、用地协议书;11、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12、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报告;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咨询电话:65553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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