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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洛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仲裁服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一是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积极解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劳动关系工作政策,注重调解仲裁员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的培养,不断提高调解仲裁员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是营造平等公正法治环境。针对不同行业劳资关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探讨“堵点”、“痛点”,妥善处理涉企纠纷。2023年以来,仲裁院多次深入辖区企业进行行业规范用工管理探讨;积极开展裁审衔接,统一裁审标准,着力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为优质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是树立劳资双方命运共同体意识。开展送法进企活动。开展“仲裁员志愿者联企”等主题活动,选拔政治素质高、专业功底好的骨干仲裁员为辖区企业开展定点服务。通过“送政策、送法律、送案例”,仲裁员与对接联系的企业开展实地指导服务,与企业和劳动者面对面互动交流,帮助梳理解决劳动用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争议预防化解,指导企业规范用工管理,积极做好员工心理疏导,引导员工与企业树立命运共同体意识。

四是发挥仲裁合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分级分类建设基层调解组织,及时疏导化解劳资领域矛盾纠纷。通过对基层调解组织的扩面打造,切实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创新多元化解机制,及时化解涉企纠纷。建立重大集体争议多方参与的联动调解机制,加强执法大队、司法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实现资源互补、信息互通,同时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争议处理全过程,柔性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利,为营商环境的优化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