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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积极优化营商环境 维护辖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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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1-11
来源:区人社局
洛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全局中心工作大局,以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以提升办案质量效能为抓手,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辖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是防调并举,努力化解劳动争议。在用人单位领取送达文件时进行沟通,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发放调解建议书,促成双方调解,争取庭前调解一批;庭中向双方当事人告知裁决风险以及调解优点,争取当庭再调解一批;庭后通过线上耐心释法,促成双方互谅互让,稳妥化解争议纠纷。
二是完善机制,规范争议处理程序。完善案件的登记、受理、处理、信息汇总登记等程序,制定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处理工作规范,实现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每月召开一次调解仲裁员例会,分析阶段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情况,并对疑难复杂争议案件进行集体会诊,制定应对措施。
三是夯实基础,提升服务工作水平。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比武练兵活动,提高仲裁员业务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组织开展法律宣讲活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仲裁流程等;通过宣讲、电子屏滚动播放、刊登案例信息等渠道展示政策,设立咨询窗口及热线电话向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