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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洛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再次被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评为“2023年度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先进单位”。

在经济日益增长的背景下,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不断增加、案情更加复杂,人民群众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公信力、高效率有了更高要求。洛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推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更加高效、更加人性化,紧紧围绕仲裁工作中心,进一步深化拓展“快审快结”工作法,力争使劳动争议案件更加有温度、有力度、有速度。

一是处理争议有温度。充分发扬以理服人,以德服人,以情感人的调解模式,仲裁院在收到仲裁申请后,先行安排案前调解,引导当事人理性维权,将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贯穿案件始终,为劳动者和企业提供更有温度的调解服务。

二是案件办结有速度。建立联动机制,保障办案速度。通过建立仲裁维权、监察执法、法律援助、人民法院、劳动保障等部门联动办案机制,有效提高案件处理的速度,最大程度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满意度,最快效率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是普法宣传有力度。开展送法入企、宣传讲座、“春风行动”现场普法等形式各样的宣传活动,强化争议矛盾的前端预防、基层治理,努力营造良好的劳动保障社会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