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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龙区关于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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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8-18
来源:区医疗保障局
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规定及《洛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洛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约定,现新增洛阳理工学院卫生所为洛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特此公告。
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1 | 洛阳理工学院卫生所 | 洛龙区王城大道90号、 洛龙区学子街8号 |
洛龙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