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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洛阳古城机械有限公司”问题整改情况

    经调查,洛阳古城机械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行业,2018年9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HJ971 -2018),根据窗体顶端《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规定,汽车制造行业申请排污许可证实施年限为2019年。按照洛阳市统一安排,2019年对汽车制造行业纳入排污许可证办理工作。洛阳古城机械有限公司在2017年已经纳入洛龙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企业清单,该单位在2018年铸造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时被工信部门评为国际先进水平,依据《洛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工业企业采暖季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通知》(洛环攻坚办〔2018〕149号)文件要求,该公司在采暖季(2018年11月15日-2019年3月15日)期间,属于豁免错峰类企业,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时停产。依据《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做好错峰生产企业复产审核和非采暖季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的通知》(洛环攻坚〔2019〕8号)文件要求,该公司在非采暖季(2019年3月16日-2019年11月14日)期间重污染天气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时熔化炉停炉数量不得低于10%、20%、30%。

    目前,洛阳古城机械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申报工作已完成。

    下一步,我区将举一反三,对辖区内符合排污许可证办理要求的企业加快办理进度,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排污许可证申报办理工作。

二、“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问题整改情况

    经调查,根据《洛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工业企业采暖季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通知》(洛环攻坚办〔2018〕149号)要求,火电行业在采暖季期间需保持稳定超低排放,降低负荷,减少煤耗,排放量不得不降反升,电力调度要求启炉且已向市环保局报备的除外;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燃煤机组在采暖季期间运行时能保持稳定超低排放,日常运行负荷控制在70%以下。该公司2台350MW机组属于河南电网统调机组,调度权限属于国家电网河南电力公司,其启停机、负荷调整均按省统一调度指令执行,并向市生态环境局报备。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在保持稳定超低排放的基础上,该公司优先按省调度命令执行。根据《洛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工业企业采暖季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通知》(洛环攻坚办〔2018〕149号)文件要求,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的车辆可不纳入错峰运输,该企业在应急管控期间,已安排原料煤由铁路运输,在机组运行时,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石膏及粉煤灰需运出厂区。

    目前,该公司已对重污染天气减排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在执行省调指令的前提下,重污染天气预警时采取以下措施:1、实施大宗物料错峰运输。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降低柴油货车运煤比例至30%以下,在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保证发电储煤量安全的前提下,停止柴油运煤车辆,为保证电厂连续生产需要,石灰石、灰渣、石膏运输车辆除外,但保证100%车辆出厂车身冲洗干净。2、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向省电力调度申请调整运行负荷;燃用优质煤;确保环保设备正常运行;加大厂区及煤场周边湿式清扫车作业频次;同时按预警级别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

    下一步,我区将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