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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加强镇(街道)法治建设,9月12日,洛龙区召开镇(街道)法治综合机构建设工作推进会,各镇(街道)主管领导、司法所所长以及司法局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洛龙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印发〈司法所所长列席镇(街道)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中共洛龙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镇(街道)法治综合机构建设意见》文件精神,对法治综合机构建设具体实施进行了部署,对业务开展进行了指导。

会议强调,一要转变观念,拓展视野。充分认识镇(街道)综合法治机构建设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积极推动法治机构建设向基层延伸。二要抓住关键,防范风险。运用司法所所长列席镇(街道)党政联席会议等形式,深度参与合法性审查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动镇(街道)严格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三要整合力量,注重统筹。推动建立司法所所长联系镇(街道)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机制,整合镇(街道)法治人才队伍,凝聚法治建设工作合力。各镇(街道)要落实镇(街道)党(工)委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健全“党政办+司法所长+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夯实基层法治根基,确保各项工作发挥实效并形成有效反馈,为全面加强镇(街道)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