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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情况

为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群众积极举报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国家出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安监总财〔2018〕19号),河南省出台《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应急〔2019〕85号),洛阳市政府出台《洛阳市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洛政办〔2020〕12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2020年,洛阳市出台奖励办法后,为及时发现排除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但是,从去年举报受理情况看,我区事故越级上报至上级情况时有发生。针对以上问题,我区拟出台《奖励办法》。该《奖励办法》分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共17条,分别对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隐患判定标准、举报方式、举报内容、受理原则以及奖励标准、奖励原则、资金渠道、奖金发放和领取方式、保密要求等内容进行了明确。举报不限行业领域和类型。

二、起草过程

2021年5月,洛龙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区领导要求,参照《洛阳市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根据我区实际情况,起草了《洛龙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草稿征求了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局、区司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8家单位的意见,其中,采纳了区财政局、区司法局的1条合理建议,其他6家单位无意见,区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核。《洛龙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讨论稿于经6月19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常务会议纪要〔2021〕9号),同意印发。

三、主要内容

《奖励办法》共十七条,从出台的背景、适用范围、举报渠道、奖励原则、举报奖励的审核和实施、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说明。主要内容有:

适用范围:适用于洛龙区域内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举报和奖励工作。

举报渠道:洛龙区统一设置“639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以下简称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网络、传真、信函、来人等方式举报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举报奖励:经调查属实的,受理举报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功的实名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一)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二)对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举报奖励的审核和实施:(一)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处罚,由具有法定处理权限的政府或有关部门执行。举报奖励按照行政处罚收入缴库级次由区应急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实施。(二)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应当在30日内凭举报人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无法通知举报人的,受理举报的部门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告。逾期未领取奖金者,视为放弃领奖权利,确有特殊理由的,可以适当延长领取时间。

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安监总政法〔2011〕158号)规定的原则进行认定,共七条。

四、文件主要特点

《奖励办法》有6个方面特点:一是举报奖励范围全覆盖。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任何行业、任何领域存在的任何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都可以举报。将危险性高、易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工贸、建筑、燃气、交通运输、特种设备、消防等行业和领域纳入重点举报奖励范围。二是核查属实给予重奖。根据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严重程度,分类逐项明确奖励金额,对举报核实的实名举报人分档给予3000元至30万元等不同额度的现金重奖。三是举报情形具体化。针对相关行业领域可能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具体规定了多项举报奖励情形,让群众知道“举报什么、向谁举报、奖励多少”。四是举报资金财政支付。区级举报奖金可以由受理部门自行组织发放。五是鼓励企业内部职工积极举报。企业对查出隐患的职工参照发明创新、技术革新奖励标准予以奖励,企业拒不采纳、整改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职工可直接向有关部门单位举报。六是对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给予重点奖励。对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经查实的,视事故大小、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予举报人3万元至30万元的奖励。

同时,《奖励办法》还对企业安全管理和部门监管提出明确要求。对于受理的举报线索,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核实、跟进执法、跟踪督办、严厉查处,督促企业第一时间化解风险、消除隐患,严防风险隐患转化为安全事故。

五、解读机构

解读单位:洛龙区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杜伟峰

联系方式:6391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