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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情况

为切实做好“四上”企业〔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含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培育和维护工作,2019年10月24日,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政府印发《洛龙区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做好“四上”企业培育工作的意见》(洛龙政〔2019〕6 号),在提升全区经济发展整体水平和质量,壮大全区经济总量、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引导带动经济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起草过程

 2019年9月,洛龙区统计局牵头,启动《意见》修订工作,修订过程中,征求了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服务业发展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财政局等单位的意见,相关单位无意见,区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核,2019年10月由洛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意见》。

三、主要内容

《意见》由总体思路、培育标准、奖励政策、工作流程、责任分工五部分组成。

(一)工作思路

按照“抓成长、抓培育、抓入库、抓增长”(新生企业抓成长、接近“四上”企业抓培育、达到“四上”企业抓入库、“四上”企业抓增长)的总体思路,重点抓好调查摸底、初步审核、入库申报、数据上报、奖补奖励5个关键环节,强化协同配合、责任落实、督查考核、政策激励等保障措施。

(二)培育标准

1.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2.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3.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4.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5.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6.规模以上服务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五个门类和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7.大个体(仅限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培育标准同“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

(三)鼓励政策

1、鼓励企业统计入库的积极性。凡新入“四上”企业名录库并按照国家、省、市统计制度要求,填报相关专业统计报表的洛龙辖区企业,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具体标准见附件1)。

2、鼓励企业规范化经营。对企业新增加的统计、财务人员,按每个企业每月2100元补贴标准给予补贴,连补三年,不足一年的按月补贴。

3、鼓励在库企业加快发展。对当年扩大经营和销售规模的企业,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20%、30%、40%以上的,分别给予0.3万元、0.6万元、1万元奖励。

4、鼓励“大个体”商户入库。对当年新入库的“大个体”商户,区财政给予每户一次性奖励0.5万元;对积极配合统计工作的商户,每个商户每年补助1000元,连补三年。每新入10个“大个体”商户,按每月2100元工资标准给予镇(街道)补贴,连补三年。

(四)工作流程

1、调查摸底。洛龙高新区、镇(街道)对辖区的工业、商贸业、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服务业发展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等部门报送拟培育企业名单,帮助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办理企业法人证照、刻制公章等相关工作。

2、初步审核。区统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服务业发展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负责组织专业人员对相关报送企业资质进行初步核查,重点核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五证合一)及其他材料是否齐全,企业经营规模是否符合培育标准,是否具有联网直报的统计人员及符合统计规范化建设要求等。

3、入库申报。区统计局根据初步审核结果,指导相关企业完善申报资料;审核合格后,依照程序报送至上级统计部门批准入库。

4、数据报送。区统计局负责培训、指导企业完成数据上报和统计规范化等统计工作。企业按照国家统计一套表制度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上报统计数据。

5、兑现资金。每年统计年报结束后,区统计局根据网报平台中上级统计部门认定的统计数据,结合中介机构的审核意见及职能委局提供的意见,提出奖补资金的方案,报区财政局审核,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执行。

(五)职责分工

《意见》明确了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统计局、区财政局、洛龙高新区、关林商管办、区市场监管局、洛龙税务局、经开税务局、洛龙公安分局、古城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及各镇(街道)的职责分工。

四、文件主要特点

一是明确了培育标准和奖补鼓励政策。鼓励企业统计入库的积极性,鼓励企业规范化经营,鼓励在库企业加快发展,鼓励“大个体”商户入库。

二是明确了工作流程。对辖区符合条件的拟培育企业,开展调查摸底、初步审核、入库申报、数据报送后经审核兑现奖补资金。

三是本意见有效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五、解读机构

解读单位:洛龙区统计局

解读人:洛龙区统计普查中心主任 李鹏程

联系方式:65978616  65976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