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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情况

按照洛阳市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安排,2022年4月以来,我局牵头组织对2022年4月25日前全区各镇(街道)、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二、起草过程

本次清理工作在2020年清理结果的基础上结合近两年新制定的文件整理出《洛龙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于2022年5月18日向各单位发送《洛龙区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各单位积极开展工作,认真自查。我局根据各单位反馈的清理意见,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认真整理审核,形成了《洛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形成后再次征求各单位意见并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结合各单位反馈意见、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结果,我局对清理结果进行完善,形成了《洛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已经过合法性审核。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中共保留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58件,共宣布废止、失效50件。

四、文件主要特点

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一是为有关工作开展明确依据,二是方便公众查询和适用。

五、解读机构

洛龙区司法局,解读人:梁鹏,联系方式:63258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