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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龙区金融扶贫实施方案》《洛龙区扶贫小额信贷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洛龙区扶贫小额信贷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洛龙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洛龙区扶贫产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9月30日        


洛龙区金融扶贫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小额信贷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暂行)等六个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85号)、《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洛发〔2016〕3号)以及《洛阳市扶贫办关于洛阳市2017年金融扶贫工作意见》(洛扶贫办〔2017〕16号)精神,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助力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建档立卡贫困户(重点投向有就业创业潜质、有贷款意愿、有一定技能素质和有较强信用意识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贫企业(即带动能力强、产业基础好、带贫效果明显的企业)为扶持对象,以提高贫困户贷款获贷率为目标,按照“政银联动、风险共担、多方参与、合作共赢”原则,围绕扶贫小额信贷助推脱贫攻坚,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信贷支持力度,助力贫困村产业经济发展,促进贫困户收入增加,实现稳定脱贫。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新机制,拓展渠道,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有效解决带贫企业、建档立卡贫困户金融贷款“最后一公里”问题。2017年,建成1个融资平台,设立风险保证金,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应贷尽贷的目标。

三、具体任务

(一)设立区级扶贫融资平台

以洛龙区龙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区扶贫融资平台,建设统贷平台,统贷统还,承接国开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的政策性扶贫贷款,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建设。同时,对区扶贫部门在国开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扶贫项目提供担保,并负责对贷款项目出具担保审查意见。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龙丰公司

(二)设立风险保证资金

利用财政专项资金设立风险保证资金,风险保证资金是信用保障增信资金,主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带贫企业、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产业的信贷投放力度,用于金融机构为贫困户发放小额信贷的风险保障。制定风险保证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相关配套机制,设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规范管理。

牵头单位:区委农办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龙丰公司

(三)发挥互助金项目作用

加强贫困村互助资金合作社管理,规范互助资金运行,防控各类风险。区委农办和相关镇(办事处)坚持对贫困村互助资金运转情况进行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攻坚期内互助资金要保持稳定并不断扩大规模,不得更改用途或挪作他用。坚持对互助资金合作社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提高管理水平。坚持阳光运行,搞好政策宣传,减少审批环节,实行“一站式”服务,提高互助资金利用率。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创新联保方式、抵押方式,提高互助资金使用效益。

牵头单位:区委农办

责任单位:相关镇(办事处)

(四)完善小额信贷政策

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对接,建立金融扶贫联动机制,共同创新金融产品,拓展扶贫小额信贷适用范围,增加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带贫企业贷款投放。提高金融贷款风险金适用范围和效益,优化贷款流程、贴息流程,切实落实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小额信贷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全额贴息的政策。在脱贫攻坚期内,对建档立卡系统内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发展生产的保证应贷尽贷。对无劳动能力的,可依托带贫企业,以入股分红模式增收脱贫。凡已享受扶贫小额信贷助推脱贫攻坚财政贴息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贫企业,不得重复享受其他财政贴息政策。

牵头单位:区政府金融办

责任单位:区委农办、相关镇(办事处)、市农行新区支行

(五)完善操作流程

在完善扶贫信用体系建设基础上,完善操作流程。贫困户提出贷款书面申请,所在村委会(村级金融服务部)初步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所在镇(办)人民政府(金融服务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洛龙区委农办审核同意加盖公章,由区金融服务中心转交洛阳市农业银行新区支行,洛阳市农业银行新区支行调查,按贷款流程办理。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政府金融办、区委农办、区财政局、市农行新区支行等单位组成的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金融办公室。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区金融扶贫工作的整体规划、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各镇(办事处)要安排专人负责金融扶贫工作,研究金融扶贫政策,协调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

(二)积极宣传金融扶贫政策

建立完善金融扶贫服务组织,通过微信、短信、手册、宣传会等形式,广泛宣传金融扶贫政策,切实让金融扶贫政策深入人心。把“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办事处)”教育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加强典型和模范宣传,提高贫困群众自立自强的意识。

(三)加大金融扶贫政策支持力度

风险资金池建立后,市农行新区支行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规范金融扶贫运作流程,全面落实小额贷款相关政策,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应贷尽贷,支持带贫企业发展产业,带动贫困户增收。

(四)加强监督问责

区政府金融办、区委农办要加强对镇(办事处)、村委会的金融扶贫业务指导、监督,安排业务培训,定期监督检查,同时,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资金合理使用,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责任追究。


洛龙区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