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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进一步增强辖区企业商标品牌意识,助推全区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6号)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洛政〔2017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科学管理、依法保护的方针,全面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着力推进“商标强区”建设,充分运用商标对资源的凝聚力和市场的影响力,不断推动产业、产品结构调整优化,提升企业商标管理能力,优化商标品牌发展环境,推进商标品牌战略与经济转型升级相结合,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品牌优势企业;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裁判和社会参与的品牌竞争和发展协同共治机制,促进我区自主商标品牌的质量、附加值和美誉度持续提升,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不断提升洛龙区的区域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全区注册商标总量突破4500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数达到6件(河南省著名商标暂停评定);商标产业布局更加合理,传统优势行业通过驰名商标的带动形成著名商标群,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农村经济组织的商标注册率明显提高;商标保护的法治环境不断完善,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社会保护和企业自我保护相结合的商标保护体系基本形成;商标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促进商标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制度体系、资金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健全。

三、工作重点

(一)发挥优势,拓展商标战略推进领域。要围绕洛龙区“35886”工作思路,依托洛龙高新区和李楼工业园区,开展“商标兴企”工作,培养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制造业产品品牌,逐步实现从制造业优势向品牌优势转变。要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不断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深入开展“商标富农”工作,重点在李楼蔬菜基地大力推广“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基地)+商标”的经营模式,积极引导农产品商标以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注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要围绕洛龙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按照新型工业化和产业国际化的要求,鼓励和引导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新兴工业企业,争创国际知名品牌。要围绕全域旅游总体规划,不断提高文化、餐饮、旅游、房地产和现代商贸、物流以及金融等服务业商标注册量,促进我区服务业从传统经营向现代品牌经营转变。

(二)分类指导,加快创建驰(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要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做好驰(著)名商标品牌的扶持工作。要对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产业和有潜力的企业进行梳理排队,建立起衔接紧、后劲足、实力强的驰(著)名商标创建梯队。要加大对地理标志商标的指导帮扶力度,形成地方特色和产业优势。

(三)辐射带动,促进商标品牌集群发展。充分发挥驰(著)名商标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引导驰(著)名商标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信誉,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鼓励驰(著)名商标企业在产业链中发挥引领作用,形成以驰(著)名商标企业为核心,相关中小企业分工合作的相关产业链,推动产业集聚,带动区域经济发展。要依托产业集聚区平台,开展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的培育创建工作,真正使产业集聚区成为品牌基地、品牌企业成长的摇篮,推动区域产业的升级换代。

(四)加强保护,优化推进商标战略的法制环境。建立区工商部门与区相关部门的联系配合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和案件通报,形成统一协调的商标行政保护体制。加强区工商部门与区公安、司法等机关之间的协作,严格执行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假冒商标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程序,有效遏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犯罪行为。特别要加大对驰(著)名商标的保护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奖励扶持政策

(一)对新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每件奖励40万元,其中35万元奖励企业,5万元奖励参与工作的区有关部门。

(二)对新认定“河南省著名商标”企业、新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的社团组织、事业单位,每件奖励5万元,其中4万元奖励企业,1万元奖励参与工作的区有关部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委农办、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区政府法制办、区商务局、区农林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旅游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区食药监分局、区税务局、辖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洛龙区实施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工商分局,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商标战略推进各项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区政府每年召开全区实施商标战略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区实施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实施商标战略工作推进会,总结商标战略实施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区实施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商标战略工作的督查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大考核力度。把商标发展作为重要工作,纳入全区目标考核体系,对镇(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的商标注册数、驰(著)名商标申报数、地理标志商标申报数等指标,细化分解,落实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引导市场主体强化商标法律意识,自觉运用商标战略参与市场竞争。有关行业协会、商标代理中介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建立和完善推进商标战略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区宣传等部门要加大商标战略的宣传力度,开辟专栏,定期宣传商标法律知识和实施商标战略的成效,形成全社会关注商标、爱护商标、发展商标的良好氛围。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2018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