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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龙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515日        


洛龙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2017—2020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幼有所育、学有所教”“优先发展教育、办好学前教育”的精神,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要求,按照《洛阳市教育局、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洛阳市财政局、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洛阳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通知》(洛教民办〔20185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洛龙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

一、发展现状

截至2016年年底,全区共有备案幼儿园115所(公办园5所、民办园110所)。其中,省级示范性幼儿园2所,占全区幼儿园总数的1.73%;市级示范性幼儿园3所,占全区幼儿园总数的2.61%;市一级幼儿园20所,占全区幼儿园总数的17.39 %;市二级幼儿园11所,占全区幼儿园总数的9.56%;市注册登记级幼儿园16所,占全区幼儿园总数的13.91%。全区在园幼儿 20434名,其中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14340名,占全区幼儿数的8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85 %。幼儿园园长123名,幼儿教师1655名。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2020年,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9%,普惠性资源覆盖率稳定在86%以上。按照“公益普惠、优质均衡、具有洛阳特色”的基本原则,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努力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逐步完成幼儿园建设布局,基本满足适龄幼儿就近便利园需求。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逐步理顺,办园行为不断规范,逐步消除“小学化”倾向。

(二)年度目标

12018年年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7%以上;普惠性资源覆盖率稳定在84%以上;完成梁屯和六一三2所公办幼儿园建设;春之木1所民办幼儿园投入使用。

22019年年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8 %以上;普惠性资源覆盖率稳定在85%以上;完成兴业苑和李楼中心幼儿园2所公办幼儿园建设;1所民办幼儿园投入使用。

32020年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9%以上;普惠性资源覆盖率稳定在 86%以上;完成李楼实验和安乐中心幼儿园2所公办幼儿园建设;1所民办幼儿园投入使用。

三、政策措施

(一)扩充普惠资源,提高普及水平

1.优化学前教育布局。充分考虑二孩政策实施后新增人口和我区教育发展实际,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与规模,保证幼儿园的规模与数量。

2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继续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等富裕资源,改建成安全、达标的公办幼儿园。

3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办法,每年向社会公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并录入幼儿园基础信息系统。

4.持续做好小区配建幼儿园移交工作。落实《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区住宅项目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的通知》(洛政〔201480号)精神,做好配建幼儿园移交工作。落实住宅项目配建幼儿园政策,按照相关要求,继续关注住宅小区内规划的配建幼儿园交接工作。

5.发展特殊儿童学前教育。注重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问题,努力增加残疾适龄儿童入园机会。

(二)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投入机制,提高保障水平

结合我区实际,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加大镇(办事处)公办幼儿园的投入力度,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断健全资助制度,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和洛龙区适龄户口适龄幼儿给予保教和生活费补助。

(三)强化学前教育监管,提高管理水平

严格落实幼儿园准入制度及年检制度,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资质、教师资格、办园行为的监管。强化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制度,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认真落实安保、消防、食品、疾控等环节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监管与指导。加强等级幼儿园建设,按照我市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和评定标准,引导和督促各级各类幼儿园加快升级步伐,提高办园质量,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指导幼儿园严格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各项规定;健全学前教育教研制度,加强教研队伍,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努力培育一批质量高、品牌好、群众满意的民办幼儿园,不断满足社会多样化的学前教育需求。

(四)构建幼儿园教师队伍,稳定优化师资力量

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核定、配备幼儿园教职工,补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完善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强化教师培训,支持鼓励幼儿教师积极参加学历进修,有计划、分层次开展园长、骨干教师培训和农村教师全员培训及国培计划。通过省、市、区、镇(办事处)、园五级培训网格,全面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做好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工作,到2020年基本实现幼儿园教师全员持证上岗。开展符合本园实际的园本教研活动,强化园本教研制度,加强教研交流,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儿童、业务精良、不断进取的专业化教师队伍。

(五)加强指导管理,提升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

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健全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提高幼儿园教师、卫生保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提升办园水平,各类幼儿园的师资、班额、玩教具、园舍等逐步达到省、市规定的标准。完善幼儿园保育教育与小学教育有效衔接的机制。持续开展无证园的清理整顿,及时消除非法办园。到2020年,所有在园的幼儿信息必须录入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并与中小学学籍接轨,逐步引导家长选择备案的幼儿园。开展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现象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提升保教质量。到2020年,省级示范园达到2所,市示范园达到 6所,其余的幼儿园30%达到一级园、40%达到二级园。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区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有效实施,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教育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洛龙区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学前教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二)加强部门协作。区教育部门负责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制定相关标准和准入要求,对幼儿园实行年审、评估分类定级,充实管理和教研力量,加强监督和科学指导。区规划、住建部门负责根据政策规定,履行对小区开发商的监管责任,督促小区按规定配建幼儿园并做好向政府移交工作。区财政部门负责加大对学前教育的资金投入,落实学前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区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加强监督、切实指导幼儿园膳食营养、生长发育监测、疾病防治、计划免疫等卫生保健工作。区教育、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依照规定,履行校车管理责任。区卫生计生、妇联等部门和人民团体负责开展有关优生优育、家庭教育的宣传指导。

(三)加强督导评估。建立洛龙区学前教育专项督导机制,对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幼儿园项目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