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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龙政采竞磋-2023-1

2、采购项目名称:西草店桥下生态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1月04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1月18日

二、成交情况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西草店桥下生态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

本项目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

何国微

豫241171715980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洛龙政采磋商(2023)0001号

西草店社区乡村振兴生态停车场建设项目

河南普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创业路与鸿都路交叉口西南角宏矗时代行宫公寓楼1607号

1,789,176.00

三、评审专家名单

周翔宇(组长),索西京,顾奎伟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支付,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现金或转账的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15,524.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可以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洛龙区龙门石窟街道办事处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北桥东龙门石窟东北服务区北出口西侧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9-659826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中采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24号瑞博大厦西705室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方式:0379-61115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方式:0379-61115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