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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洛龙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洛龙办〔2019〕66号)文件精神,区服务业发展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区商务局,并与区特色商业区建设办公室整合,组建区服务业和特色商业区发展中心,机构规格正科级,为区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将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职能划入区服务业和特色商业区发展中心,不再保留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机构。

现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区服务业发展局、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建设办公室注销登记。区服务业发展局、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建设办公室的人员、资产、债权、债务划入区商务局管理。

特此公告。

公告时间: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15日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