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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河长、各镇(街道)、河长制助理单位、成员单位:

为统筹推进我区河长制工作,明确工作责任,按照河长动态调整机制及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现对我区县级河长做相应的调整。特此通知。

附件:洛龙区“河长+检察长+警长”名单

 

 


      2022年5月24日

附件:洛龙区“河长 检察长 警长“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