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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龙区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统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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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1-10
来源: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洛龙区城市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部署要求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现将2021年度行政执法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情况分析
(一)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合法
洛龙区城管局属法定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53名,不存在没有执法主体资格而执法的情况,同时也不存在聘用临时工、合同工等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执法的情况。
(二)行政执法权限合法
经对照检查,我局没有超越法定职权执法、滥用行政执法权、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存在。
(三)适用执法依据合法
在适用执法依据方面,我局不存在错误引用、没有引用实体法律依据的情况,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引用的相关法律主要有:《洛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洛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洛阳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行政执法程序合法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执法程序执法,执法案卷做到一案一卷。
(五)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情况
区城管局无行政许可,全年共发生行政处罚案件59起,其中违反市容类处罚案件52起,占比88%,违反大气污染类处罚案件7起,占比12%。从行政处罚的种类看,全部为罚款处罚。
(六)涉嫌犯罪的行政处罚案件移交情况
2021年度无涉嫌犯罪的行政处罚案件发生。
二、加强考核监督,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
严格查处违法或者不当执法行为,追究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责任。经检查考核,本年度没有发现违法或者不当执法行为。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