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服务公开 > 公示公告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5年12月1日对23起工伤认定申请案件作出认定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5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洛阳市洛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股联系。

联系电话:0379-65998809

联系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政府主楼6楼618办公室

附:2025年第10批认定工伤人员名单(23人)

 



阳市洛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日

2025年第10批认定工伤人员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