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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洛阳崇文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提交的终止办学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以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241号)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之规定,经研究,同意洛阳崇文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终止办学,收回并注销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学校名称:洛阳崇文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办学许可证编号:人社民341031140000199号

请洛阳崇文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按照预定方案,在自行组织清算后,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相关注销登记手续。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其名义从事招生和办学活动,违者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洛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