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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洛龙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23年行政执法总体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情况分析

(一)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合法

洛龙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属法定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60名,不存在没有执法主体资格而执法的情况,同时也不存在聘用临时工、合同工等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执法的情况。

(二)行政执法权限合法

经对照检查,我局没有超越法定职权执法、滥用行政执法权、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存在。

(三)适用执法依据合法

在适用执法依据方面,我局不存在错误引用、没有引用实体法律依据的情况,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引用的相关法律主要有:《洛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洛阳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行政执法程序合法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执法程序执法,执法案卷做到一案一卷。

二、行政执法相关数据

(一)行政处罚数据。2023年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53件,其中罚款153件,共计罚款31.16万元。

(二)行政许可数据。2023年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117件,其中挖掘城市道路许可10件,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3件,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104件。

(三)行政强制数据。2023年我局未执行行政强制。

三、行政执法数据分析

(一)从执法数量上看。

简易程序案件所占比重较大,共计办理149件,占行政处罚案件总数的97.39%,共计罚没金额26.76万元,占总罚没金额的85.82%。

(二)从执法内容上看。主要涉及市容、住建领域等方面,如对运输车辆车体不洁、不密闭运输处罚案件数量较多,共计处罚件,共计罚没金额26.74万元。

(二)从许可效率上看。各类行政许可办理时限明显缩短,市政建设类审批办理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办理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

四、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情况

2023年,我局未有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情况。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要继续强化执法制度建设。严格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公正文明执法。执法人员坚持持证执法,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信息及时公示。

二是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培训和管理,定期开展培训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完成学习,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是要落实行政执法统计规定。强化行政执法统计工作责任意识,认真按照规定中的报送时限、报送要求等情况上报,力求做到统计数据真实、完整、准确。